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3 15:3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义务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1、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民事义务的发生,民事义务可以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法产生的义务,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2、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民事义务按义务内容可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负义务是指以义务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内容的义务; 3、专属义务和非专属义务。民事义务按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可分为专属义务和非专属义务。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转移给他人的义务。非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可以将其转移给他人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