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