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