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农村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6 06:45:39

房产过户的材料准备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销售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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