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行使继承权(继承权的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权行使如下:1、行使继承权,必须依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2、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20:33:05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权行使如下:1、行使继承权,必须依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2、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执行。5、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6、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7、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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