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具体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3 17:40:5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另一方不同意,提起诉讼要求变更。
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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