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民事法定责任年龄)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12:01:54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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