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1:45:5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军人离婚后抚养费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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