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1、娶了精神病的妻子能离婚。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
但是妻子是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2、男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