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房产的市场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对房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具体流程如下:法官向原、被告确认评估意向——原、被告协商确认评估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评估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从前述期限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