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残补助金是军人的个人财产,为军人个人所有。因此,若发生离婚情况,该财产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