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对于实际受其教育抚养的未成年继子女享有抚养权,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于相关法律对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双方之间成立拟制血亲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