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
1、变造金融票证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2)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3)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