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1、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案底“是没有办法消除的。
在我国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刑事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任何时间都可以在公安机关系统网内查询到。
2、未成年人犯罪,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的,实施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办案需要外,不得对外查询。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封存后等同没有前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