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1、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
2、协助组织卖淫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
(1)构成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指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情况:
(1)招募、运送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2)招募、运送的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3)协助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协助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4)非法获利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
(5)造成被招募、运送或者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