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