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但存在风险。机动车是属于动产,按照法律规定,动产自交付时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因此对于机动车而言签署买卖合同且交付车辆后,即使没有进行车辆过户,也不影响该车辆买卖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