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该词条内容,我们给出法律意见如下: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2.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3.因此,在案件开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