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其他费用”已经明确为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收取的费用,且其他费用的特征是借款人已经或者依合同必然要支付的费用,通常是出借人变相收取利息,本质上属于借款人获取借款的成
法律依据
参见:——《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郑学、林刘敏、张纯、唐倩.《人民司法》2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