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会召集的程序(公司法股东会召集程序)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二、关于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6 04:31:32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由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二、关于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召集前的通知
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四、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及主持
(一)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召集。
(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主持
1.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2.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
如果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有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