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股东出资不足时该怎么处理(股东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股东出资不足时的处理方法如下:1、减资,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0 00:34:13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当股东出资不足时的处理方法如下:1、减资,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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