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0 22:21:19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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