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00:02:5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对于无法修复的,赔付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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