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08:44:03
债务人不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债务人没出庭审理案件的,经法院传票传唤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由债务人承担法律后果。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以下几类: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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