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安排加班属于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如果孕期或哺乳期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时,可申请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