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3 16:19:57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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