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为检察院公诉案件,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在开庭后、宣告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
第一条 第二款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第三百二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