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