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过世前过世,则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有权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则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过世的,继承人的遗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