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和亲姨家的孩子结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
1、直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直系血亲禁止结婚;
2、拟制直系血亲: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拟制直系血亲禁止结婚;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兄弟姐妹之间,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叔伯与侄女、姑妈与侄子、舅父与外孙女、姨与外孙之间;
3、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之间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四、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五、拟制旁系血亲可以结婚,比如养兄弟姐妹之间、继兄弟姐妹之间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