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性劳动者做人工流产依法也是应当享有产假的,根据流产的月份不同不有不同的规定,以怀孕四个月为分界点,产假分别为十五天和四十二天计算的,工资待遇照发的
法律依据
《辽宁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六)施行人工流产术的,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休假十五
日;满四个月流产的,休假四十二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