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1、子债不需要父母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如果父母继承了欠债人的遗产,应负责偿还欠债人的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