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1.爸爸欠钱不还,儿子没有义务偿还,对于父亲所欠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其儿子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