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2:25:5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1、婚姻一旦被确认无效,双方在一起的这段期间就属于同居期间,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3、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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