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