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7 22:26:1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1、男方没有抚养能力离婚的,双方子女可协商由女方来进行抚养。2、如果无法就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协商一致的,法院可以对此作出相应的判决。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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