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00:1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1.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其他人不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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