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22 05:18:41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可根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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