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