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纠纷怎么处理(竞业限制起诉)

竞业限制是指对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的权利限制,即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生产与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0 16:12:23

竞业限制是指对负有特定义务的劳动者的权利限制,即规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医疗美容机构中,店长往往会成为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对象,因为店长通常会掌握医疗美容客户的资料,如店长离职后,将掌握的客户推荐给其他同行业机构,那么对原医美机构的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因此医美机构与其店长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竞业限制协议内容要求对竞业限制范围、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补偿、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医疗美容机构在受到损失后,向相关人员索赔。
行动建议:竞业限制是有前提的,一是给予了劳动者对价补偿,二是相关职业掌握行业技术秘密,三是拟从事的工作具备实质竞争的特点,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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