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违法所得如何认定(强迫交易罪的认定)

强迫交易罪违法所得认定包括以下情形:(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2)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3)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4 21:44:52

强迫交易罪违法所得认定包括以下情形:(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2)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3)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八条 [强迫交易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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