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4.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6 02:29:52

1.主体要件: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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