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产品责任,是指因医疗美容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了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者有使他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危险的,依法应由生产者或销售者分别或共同负责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
医疗美容产品中,不仅包括医疗器械,还包括所用的药品及其他材料。产品出现问题可能发生在生产、运输、仓储、使用等环节。不管是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在最终的消费环节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害。
比如:保妥适(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其贮藏条件为:2-8℃冷藏或-5℃以下冷冻保存。包装容器:带橡胶塞并用铝箔密封的10ml容量的I型无色玻璃瓶。有效期36个月。其生产制造的环节有缺陷,仓储、运输过程中贮藏条件不合格,销售环节粗暴操作造成铝箔密封破损,或者超过有效期等,都可能引发产品责任,造成消费者的损害。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行动建议:非因故意造成的损害,可以以责任险的方式加以规避,一旦产生了损害后果,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在民事诉讼中,医美机构应当充分留存其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的证据链条。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