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期间也需要支付抚养费。但由于在坐牢期间没有劳动收入,可用财务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财物可以折抵的,可由孩子的抚养人承担抚养费用。待到坐牢人员出狱后再向抚养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