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否属于有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第九百五十九条的规定:1、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从委托人处获取相应的报酬。2、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4 12:47: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第九百五十九条的规定:
1、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因为行纪人有权从委托人处获取相应的报酬。
2、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3、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第九百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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