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在作出生效判决后,如果有待执行的罚金刑,应当于期满时及时尽快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时或执行对象确无法一次性全部缴纳时,可以分期缴纳,一旦逾期不缴纳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