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追偿条件且公司的适当的追偿主体,公司有权向过失犯罪的自然人和单位追偿损失。
以【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损毁文物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等过失犯罪罪名为例,犯罪嫌疑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能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一些特殊身份的职务犯罪,可能构成过失犯罪,例如会计、财务等人员失职并达到犯罪程度的,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动建议:过失犯罪并不是阻却公司追偿的事由,身为公司人财物管理的重要职能人员如董监高、财务人员等情形时,更应注意尽忠诚勤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