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房时的纠纷怎么解决(按买房按揭怎么处理)

对于按揭贷款买房,如存在纠纷,一般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存在无法按揭贷款的原因在于开发商,则买受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如反馈无效,则建议买受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0 06:31:36

对于按揭贷款买房,如存在纠纷,一般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存在无法按揭贷款的原因在于开发商,则买受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反馈。如反馈无效,则建议买受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按揭买受人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买受人征信、收入流水等存在问题。如买受人一开始不清楚自身征信问题,如遇到此类情况,一般建议主动与银行协商,找出可行解决方案。如银行不同意,还可以更换贷款银行。
2、因中介或销售原因承诺导致纠纷。有些买受人知道自身征信可能存在问题,但销售或中介等为了促成业务,承诺说可以找第三方处理征信或银行流水问题,但最终出现问题后又解决不了。如买受人有保留证据,则可以找销售、中介或其公司主张权利。
3、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无法通过等问题。有些开发商可能因存在较为严重的债务危机、擅自将涉案楼盘或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涉案楼盘存在逾期交付烂尾等问题,有些银行担心抵押物存在贬值导致债权无法保障,可能就不通过买受人的审批贷款申请。此种情况,建议买受人保留必要证据,及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及时止损才是较为合理维权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 普通案例34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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