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来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当父母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来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