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要分具体类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一、双方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
1、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无法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在国内的一方起诉离婚,国内一方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双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离婚手续,无法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审核双方的具体情况,调解或判决离婚。
二、一方为中国国籍,一方为外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在国内登记结婚;
1、双方协议离婚,去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无法协议离婚,或者外国籍一方在国外,只能起诉离婚,在中国籍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一方为中国国籍,另一方为外国国籍,在国外登记结婚
在中国籍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将国外登记结婚的证件经过公证认证后递交法院。
四、双方为中国国籍,国外登记结婚并定居的离婚方式
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四、在国内法院离婚,适用中国法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